关于改善大学生创业创新教育和培训的建议
来源:参政议政部  日期:2016-6-29  作者:民进陕西省委会

 

 

 

  大学生创业创新不仅关系到大学生就业,更与我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息息相关。大学生作为最具创业创新活力和潜力的群体,如何培养其创业创新能力,是十分重要和紧迫的课题。2015年5月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意见》,指出:必须着力创立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引擎,以创业创新带动就业。国务院办公厅连续发布了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和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业创新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高校作为青年创业创新人才培养摇篮的责任;并指出深化高等学校创业创新教育改革,是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经济发展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的迫切需要,是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促进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重要举措。因此高校在推动大学生创业中责任重大。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大学生创业创新的教育和培训内容还停留在有关政策介绍和创业常识等浅表知识层次。目前我省及全国高校中出现的众多“创业基地”、“培训中心”、“孵化基地”,虽然在促进大学生创业上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教学内容通常偏重于针对案例、经验、有关政策等内容的讲座或讲解,没有形成较为完整的知识体系,缺乏系统性。 

  二是创业教育难于融入专业教育。专业教育是高校的优势,是学生毕业后从业所必须的,然而在现有的专业教育中缺乏与创业、就业相关性的教学内容。

  三是对大学生创业意识、基本人文素质等教育相对薄弱。目前的大学教育偏重于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养,对创业意识的培养严重缺失,对人文素质的培养较为泛化,对大学生缺少有针对性、较为具体、直接的人生指导,而这恰恰是大学生创业所需要的。

  四是对大学生在校期间创业和完成学业之间的关系存在认识偏颇。现行各种政策中对在校大学生创业的行为均给予了鼓励,这对促进大学生创业创新无疑起到了积极作用。大学生在校期间参与创业或兼职也是一种很好的历练,国内外均有大学生中断学业创业成功的范例。但如何处理好大学生在校创业和完成学业之间的关系?则容易产生误区,容易导致不顾效果的“一窝蜂”、“一刀切”的简单作法,会对高校事业健康发展和正常的教学秩序造成不利影响。特别是对于研究生层次的高校在校生,他们在校期间主要是参与其导师和学校所承担的科研项目,从事科研工作,已经是科研团队的成员,对所承担的科研任务负有重要责任。同时一个研究生承载着招生指标、国家和高校的投入等可观的公共资源,研究生一旦中断学业创业或兼职,不仅导致公共资源的浪费,还涉及放弃科研任务职责、高校知识产权保护等一系列问题,如果处理不当就会带来重要科研项目的中断,知识产权纠纷等严重损失和后果。

  二、几点建议:

  (一)加强大学生创业的人文素养教育。针对各类学科专业高年级大学生开设或完善公共关系类课程,并将其纳入必修课程,在如何与人相处、如何正确表达或推介自己、如何实现自己的计划、应对挫折等人文能力培养方面进行系统的教育和培训,此类课程在教育发达国家早已被纳入大学课程体系且日臻成熟。

  (二)将创业基础知识纳入专业教育培养。在大学生专业课程体系中纳入创业、从业基础知识内容,并大力推进和完善针对所有类型专业的企业管理类选修课程建设;在大学高年级的主要专业或专业基础课中增加职业伦理、经济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等章节或教学内容,以增强专业知识的职业背景教育,国内外教学实践表明,这些教学内容不仅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必备的基础知识和技能,同时对大学生毕业之后创业和就业具有强大的心理暗示,可激发学生的创业和就业意识和激情。

  (三)将创业教育纳入教改内容,写入“十三五”高教改革规划。教育主管部门和高校应加强对大学阶段创业教育的研究和实践,将其例入教改内容,做出中、长期规划,并写入“十三五”规划;鼓励大学生毕业后创业,对本科生毕业前保留学籍创业的,在鼓励的同时应建立适当的评估机制,对硕士、博士研究生中断学业或保留学籍创业或兼职的应慎重对待,不予鼓励,同时建立严格的审查和补偿制度;力戒只重形式不顾效果的“一窝蜂”、“一刀切”的简单作法,以保证高校事业健康发展,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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